常青模具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1月14日,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及模具制造生产的企业,企业租赁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三路22号20幢302室及6幢101室的现有厂房1、2楼部分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855m2。于2023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龙建〔2023〕232号),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员工人数为2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12小时工作制(夜间仅部分注塑机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10%。
(三)验收范围
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注塑冷却循环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注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
(二)废气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和拌料工序车间密闭,及时清扫地面;机加工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通风换气。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沉降粉尘、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包装桶和废油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塑料边角料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和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废火花油、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包装桶和废油桶委托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龙湾分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注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注塑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苯乙烯和非甲烷总烃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6幢1楼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限值;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20幢1楼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监测点位,两天八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于现场监测时,厂区内(注塑车间出入口)布置了1个监测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20栋厂界三楼西南侧、东北侧和西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6栋厂界西南侧、东南侧和东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VOCs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只汽车开关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设施上,加强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常青模具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