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XY-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XY-01地块)位于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地块东侧为农田,南侧为空地和道路,西侧为仙头河和道路,北侧为新建陈氏宗祠,地块占地面积689m2。该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历史上一直作为宗祠用地使用,未曾有过工业企业。根据《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规划落实方案》(2025年9月)及《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规划要求》(2025年12月),地块用地性质由特殊用地(15)和农村宅基地(0703)变更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变更后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居住用地(07),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与《温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监督管理规程》(温环发〔2022〕19号),本调查地块变更为敏感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对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XY-01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可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有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出指标中除色度、肉眼可见物和浑浊度外其他指标不超过地下水Ⅳ类标准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苍南县金乡镇兴垟村村民活动中心(XY-01地块)满足建设用地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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