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奥士摩托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个头盔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温州市奥士摩托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个头盔建设项目(分期)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温州市奥士摩托车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个头盔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八路638号 建设单位:温州市奥士摩托车用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6日 |